【作者简介】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疫情期间,出行受限。
但对于博士生们来说,或许也有了一个能沉潜学问,计划写作的客观情况。在现今的造就模式下,揭晓就是博士生的生命线。它不仅关系到博士生能否定期结业,而且关系到就业,究竟大部门博士生、尤其是非定向的博士生,未来都市选择高校和其他科研型事业单元作为自己的择业偏向。
要想乐成揭晓,论文的质量固然是基础,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是一个“练内功”的历程。对于这一方面,许多高校、包罗中国政法大学在内,都为研究生开设有“学科方法论与论文写作”类的课程。这里只是涉及投稿和揭晓,而不涉及详细的论文写作方法,只管会有一些交织。
这里,笔者想对法学博士研究生谈谈以下几点建议: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一是要有耐心。论文揭晓能力是一个恒久积累的历程。对于许多同学来说,博士期间第一次揭晓论文,可能会遭遇四处碰钉子的履历。
其实我们的许多老师,早年都有类似的履历。要知道现在各个高校对于博士生都有揭晓的要求,少的2篇,多的有3-4篇的,揭晓的竞争压力相当大。
更况且各大刊物、尤其是CLSCI刊文的主体是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教授、副教授、讲师,留给博士生们的版面并不宽裕。有时候你可能会很不平气,我的论文写得这么好,不比已经揭晓出来的差,编辑怎么就不用。
有的时候,幸运地过了初审,经由了频频外审和返修,最后还是没有被任命,难免心浮气躁、愤愤难平。但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
为什么?任何行业都有它的积淀成本问题,入行久者积淀的成本自然更丰盛。作为刚入行的年轻人,博士生的积淀成本基本为零,学术能力尚未获得认可。揭晓论文的历程其实就是霍奈特所讲的“为认可而斗争”的历程,要获得刊物和学界的认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以后随着揭晓越来越多,你就会感受越来越顺畅,这是因为你的积淀成本越来越多。所以,同一篇差不多的论文,名教授能发《法学研究》,而现在的你只能发《法治研究》,因为他站在了比你更高的起点之上。更况且现在许多刊物也有种种评价指标,其中有一项就是引用率。可以想一想,同一篇文章,你写的和名教授写的,引用率能一样么?所以,在最初开始投稿的时候,一定要有这样的准备,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面临挫折不气馁的毅力。
认真看待每一次投稿和每一次修改,如果在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之后依然没有被任命,那就换一个杂志再投。这个历程并非是一个纯粹浪费时间的历程,因为在上一个杂志的初审、外审和修悔改程中,你会发现一些以前没有注意的问题,会举行完善再投给下一个杂志。
你的论文质量会越来越高,相应地,“中标率”也会越来越大。二是要有信心。在投稿的历程中,就要对自己保持充实的信心。
哪怕面临挫折——也许某些刊物不认可你,但总有浏览你的刊物。我读博士的时候,隔邻执法史专业有位大姐,辞了职拖家带口来读博士。学习很是受苦,博士期间写了一篇论文,先是投给了一个学生刊物,没有被刊用,然后投给了一个普通焦点刊物,也没有被刊用,最后投给《法学研究》,效果被刊用了。而且由于提前完成了博士期间揭晓的任务,提前结业了。
这么励志的故事不止一个。另一个是2010年的时候,一位复旦大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写了篇关于美国无过错医疗责任革新的论文,懵懵懂懂地投给了《中国社会科学》,然后被刊用了。没有什么是不行能的。许多博士生可能认为,投一些小刊物或许要比大刊物揭晓更容易些,但这可能是个思维误区。
因为许多人都是这么想的,这就造成了可能某些小刊物的收稿量未必见得比大刊物少的情形。而且,通常来说,越是大刊物,审稿流程就越完善,也相对透明。笔者就曾听一些大刊物的编辑诉苦过,不是不给时机,而是好稿件太少。
所以,只要论文质量过关、主题适宜,就要有充实的信心,斗胆去实验。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二、要对研究和揭晓作整体计划研究和揭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揭晓不纯粹是为了完成造就计划的要求,更主要是作为研究的阶段性结果,只有这样才气事半功倍。
博士期间所揭晓的论文都应该是最终的博士结业论文的组成部门。为此,要尽早确定博士期间的研究主题。我们知道,写博士申请和面试时候的一个重头戏就是关于你在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
但我们有一些博士并没有认真看待这个问题,许多博士写的是一个计划,博士期间由于接触到了新的质料,会更换计划,甚至到了邻近动笔写博士论文又换了。其实对于真正有创新的研究来说,三四年时间并不长:如果你想要做的主题已经有比力多的资料了,那么你阅读消化这些资料就要花费不短的时间,而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创新则更难;如果你要做的主题比力新,那么搜集资料自己就比力难题,可能需要你使用联培等时机去外洋搜集,有的可能还需要举行调研,这都市花费不少时间。
所以,时间是很名贵的。怎么办?在攻读博士之初,就要很是认真地看待自己的研究计划,联合自己的前期积累、研究兴趣和对自身能力的预计确定研究主题,没有重大原因不要随意更改。
研究历程中难题一定会有,任何一个主题——成熟的也好、不成熟的也好——都市在详细写作时遇到种种问题,但不能因此就放弃。另外,如果你是硕士结业生应届来读博的,那么其实从硕士期间有了读博意愿时起,就应该及早确立读博时的研究主题,最好要使得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研究主题有一连性,使得硕士和博士期间成为一个整体。
说实话,能在6-7年时间里真正对一个主题有深入的研究,且成为这一主题上的专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你就更比别人更早地进入研究状态,更早地发生阶段性结果,而这些阶段性结果即是你揭晓的基础,又是你未来博士论文的组成部门。
仅就揭晓而言,你就可能比别人更快。因为我们知道,由于稿件众多,现在种种法核的揭晓周期都比力长,六个月是起步期,一年是正常周期,不少另有更长的。
如果不提前计划,就可能会造成博士延期,而博士延期就可能会影响就业。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在职读博的高校教师反而比应届博士揭晓更快的原因,这不仅是因为所谓人脉的原因,而更多是因为他们中许多自己就是带着在教学科研中发现的问题来读博的,积累的时间长,入手比我们应届博士生更早。
这里顺便再谈两个相关的小问题:一是揭晓论文不要盲目追逐热点。就热点问题,好比这几年的人工智能、另有当下的疫情防控执法问题撰写论文,在一般意义上固然刊发的几率会更大。
因为究竟热点问题的论文关注度会更大,引用率也会更高,所以期刊之间出于指标竞赛的思量也会有所倾向。但详细到小我私家,则纷歧定。这得看特定的热点与你的博士研究主题有没有关联。
如果有关联,那自然最好,你可以联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围绕热点问题撰写论文,这以后或许就是你博士论文用得上的部门。但如果没有任何关联,盲目为了揭晓去追逐热点,则大可不必。
这不仅会浪费你原本应该花在研究博士论文主题上的时间,而且也未必见得揭晓的时机就有多大。还是那句话:同样的热点主题,刊物为什么要刊登你的论文,而不是一位名教授的论文?其实对于热点话题,许多刊物都是去主动组稿的,约请的撰稿人一般都是在相关领域已有一定声誉的专家学者。二是关于论文的篇幅问题。有博士曾向我诉苦过,虽然他的论文最终被某刊物刊用了,但编辑要求删去大量篇幅,而这样一来就会被改得面目一新,“说不清楚问题了”。
有的博士写论文洋洋洒洒,动则数万字而不能尽言,但大部门期刊对于每一期都有总页数的限制,你的篇幅长了别人的篇幅就会短。在你还没有成名立室之前,自然不行能为了你的篇幅去压缩名教授的论文。所以,要学会写小论文,小论文是大论文的基础。怎么写小论文?一是要问题明确、论证清晰、语言精练。
这是论文写作的要求,在此不作展开。二是要学会协调揭晓论文与博士论文章节的关系。博士论文主题确定后,要与导师讨论确定大要框架,后续的研究就要围绕这个框架展开,写作也要围绕这个框架展开。
但一篇博士论文的最低要求是10-12万字(各校差别,也有15万字的),而许多博士会写到20万字(这是为了以后出书的利便)。这样一来,如果以5-6章盘算,每一章的篇幅就在3、4万字之间。但很显然,如果直接以博士论文的一章去投稿,刊物是没法刊登的,现在一篇期刊论文最常见的“体量”是1万多字。
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先将那3、4万字写出来,写出来后专门做一个“节略版”以切合揭晓的需要——写长了删字相对容易(只管心疼),但写短了再加字就难题了,特别是如果到了后期正式写博士结业论文时再想增加,往往就会失去以前写论文的状态了。详细怎么节略,要看详细论文而定,如果合适拆分,可以将3、4万字拆成2篇论文;如果不合适拆分,就做一个缩减。三、要事先相识差别刊物的气势派头和倾向每一个刊物的气势派头和倾向是差别的,所以“智慧的”投稿应当有一定的针对性,以提高乐成率。王人博老师曾在一个著名的演讲中对比过《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刊物的气势派头,好比《法学研究》会比力倾向于刊发“精耕细作”型的教义学色彩较浓的论文,《政法论坛》则会比力倾向于刊发思辨型和基础研究的论文。
但这两个刊物很少刊发对于外洋制度和学说纯粹先容比力的论文,但《比力法研究》《举世执法评论》《中外法学》则对这类论文比力青睐。再好比说《中外法学》对比篇幅的要求会比力宽松,而像《法学》这样倾向于“短、平、快”气势派头和实践问题导向的刊物则一般会要求篇幅短些。另外,也要相识差别刊物的分工和栏目设置。例如,《今世法学》和《法制与社会生长》都是吉林大学办的刊物,但有分工:《法制与社会生长》是由法学理论研究中心办的,主要刊发法理学和法史学的论文(偶然也有部门法学的,特别是部门法理学的),而《今世法学》则一般不发法理学的论文。
另外,《法制与社会生长》设有专门的西方法哲学栏目(这在海内期刊中十分稀有),《执法科学》设有执法文化栏目,如果博士生们做的是相关的研究,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投稿。要相识刊物的这些信息,渠道有三个:一个是去看刊物的网站,一个是去检察比力最近几期的刊物,另一个就是向有履历者求教。四、要善于抓住初审和外审的环节一般而言,现在海内各法核刊物的审稿环节有三,即分科编辑初审、专家外审和终审(主编审或开审稿会)。
终审一般是统筹每期刊文的专业平衡、政治把关和特殊考量。初审和外审则更多体现专业色彩,是博士生们需要勉力去掌握的环节。首先是初审。
初审编辑的论文的第一读者,印象的优劣直接决议了能否进入外审环节。可以说,大部门论文是在这个环节被卡掉的。某期刊的编辑曾向笔者说过“十秒纪律”(也有说“三秒纪律”)的。
换言之,面临汗牛充栋的来稿,初审编辑是没法去细看的,或许十秒钟左右就会决议一篇稿子的运气。那么,这么短的时间内,怎么决议一篇稿子是否进入后面的法式?如果我们换位思考的话,除去编辑的小我私家口胃,或许比力关注的是这几个方面:一是标题。一个好的标题是乐成的一半,标题要清晰、准确、抓住眼球。
有的论文内在的内容不错,但标题起得欠好,要么文差池题,要么没有准确归纳综合出问题和中心思想。笔者在外审时就遇到过好几篇,曾建议作者更换标题的。论文千万不要写得多于笼统,如“XXX研究”,这或许是博士论文的标题,但不适宜成为一篇小论文的标题,因为它不能清晰地展现出论文要解决的问题。
标题的起法可以有三种:一种是问题型的,也就是直接以文章要处置惩罚的问题为名。一种是关键词型的,也是在标题中直接使用反映作者态度的关键词。另有一种是主题词型的,也就是不直接体现问题和态度,只反映文章要处置惩罚的主题。
例如,写了一篇关于同案同判之性质的论文,主要围绕同判同判是不是司法裁判的一种组成性义务,态度是同案同判是不行放弃的组成性义务,也可获得保障。那么,问题型的标题就可以是“同案同判:一种司法裁判的组成性义务?”,关键词型的标题可以是“同案同判:司法裁判的组成性义务”,主题词型的标题可以是“同案同判的司法性质及其保障”。
无论如何,清晰的标题可以告诉编辑,文章有清晰的问题或态度。二是摘要部门。摘要部门是反映全文的论证思路和看法的,要准确、精练。
编辑不太可能读全文,但通常都市看摘要。如果摘要准确、精练,一看就可以让人掌握论文的思路和看法,就会让读者感应舒适。反之,如果摘要冗长而不得要领,马上就会让编辑感应作者思路不清晰、态度不明确。三是引言部门。
引言部门是文章的起手式,很是重要。通常来说,引言部门包罗三个部门:文章要解决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既有看法及其问题,以及正文的摆设。“文章要解决的问题”要清晰提出来,不要让编辑去找,他也没有时间去找。
尤其是对那些标题起得欠好的论文,看了标题不知道你要解决什么问题,扫了一下引言也不知道,就会认为你没有问题意识,就失分了。“对这一问题的既有看法及其问题”,对既有的看法要作类型化归纳,这反映了你的研究是有阅读基础的,对既有研究存在的问题要简要所在明,这反映你的论文存在的意义(如果都是赞成别人的,那你的论文另有什么写的须要呢?)。“正文的摆设”见告后文的章节摆设,体现思考的逻辑条理。有问题、有基础、有逻辑,就是一个好研究的起手式。
引言尤其不要太长,否则不仅可能会造成文章结构失衡,编辑也没有耐心去细读(不要忘了十秒纪律)。简朴、明确、直击问题。另外,对于法学理论专业的博士生而言,要分外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注意问题与现实的关联性。
现在大部门刊物都强调中国问题意识,除非你投的是专门的西方法哲学栏目。这就要注意,必须在开篇和末端时从现实出发,并回到现实钟来。这与法哲学研究的一般性并不矛盾。问题是有条理的,现实的问题背后隐藏着一般性的问题,从现实问题入手,将一般性问题掘客出来举行讨论息争决,就是法理学研究的使命,也是其讨论条理较高的优势所在。
例如,上述同案同判的问题涉及司法裁判之性质这个一般性问题,但触发对这个一般性问题思考的现实问题却可能是当下我国正在推行的案例指导制度问题,对这个一般性问题的态度可能会决议所谓“应当参照”究竟改作何解。所以,从案例指导制度入手去掘客和讨论同案同判、以致司法裁判之性质的问题,是一种写作技巧,既看护现实,又提高了条理。四是结构、文献引用和花样问题。有的编辑还会快速浏览一下论文的结构。
各部门的小标题也要清晰,言有所物,如果能体现各部门的关联性更好。文献引用则要规范,不能太少。不规范的文献引用会直接降低编辑的观感,脚注太少则会让人发生文献掌握不充实的感受(除非是特定类型的论文,如实证研究或基于调研陈诉的研究)。
另外,论文正文和脚注的字体要统一,各部门支解明确等等。这些简直是形式主义,但好的形式会发生好的观感。
其次是外审。要认真看待外审意见。现在有的刊物,明确要求在修改稿中,针对外审意见作出修改说明或回应意见,并将修改的部门在修改稿中标示出来。
其实有没有这个要求,都建议博士生们这么做。这不仅反映出对外审意见的尊重,也反映出真正吸纳合理意见、提高了论文质量。
要对外审意见逐条对照作出修改说明或举行回应。记得2009年读博期间,笔者在对硕士论文修改的基础上投稿给了《台大法学论丛》,其时返回的两份外审意见中,有一份出具了18点意见。笔者花费了半个多月的时间举行思考,逐一对照修改或回应,修改说明就险些到达了论文的三分之一篇幅,最后得以刊用。
这对于其时作为初学者的笔者来说是难过的名贵履历。面临外审意见时,心态也很重要,既不能轻视,也不要太过谦卑。
不得不说,许多时候,外审专家可能并没有作者对论文所处置惩罚的问题更为内行。这或者是因为这并不是他所擅长的问题,或者是因为知识和思路所限,这都很正常,谁也不是全知全能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所处置惩罚的问题较新、所运用的知识和方法较新的论文。可是我们一定要知道,论文是写给人看的,不是用来敝帚自珍的——否则也不用揭晓了。外审专家至少是一个读者(可以将他或她看作是众多读者的代表),至少论文写得要让他或她读懂,要能说服他们或至少让他们以为有原理(只管纷歧定赞同)。
所以他们提的问题,也许就是如果揭晓读者们会提的问题,实时对他们所提的问题举行增补完善,也可在揭晓后淘汰被误解和被品评的几率。我们法理学专业的许多博士从事的都是西方法哲学的研究,外审人可能真的不懂你的研究领域,可是,让他们读懂是你的义务。不要仅仅是诉苦别人,想一想问题出在那里:是你自己还没有透彻地明白以至于表述不清?是因为对前提性的观点和知识缺乏交接(这可能在西方语境中不是问题,但在中国语境中却是个问题)?还是因为此外什么?一定要思量你的论文是写给中国的读者看的而不是外国的读者看的,写论文也不是为了显示自己头角峥嵘或显摆自己的知识,而是与他人对话,所以“读者友好”的气势派头很重要。另一方面,也无需为了担忧不能揭晓而对外审意见过于谦卑。
对于不合理的、显然是误解的意见,可以有针对地作出回应(固然也要想一想,是不是由于表述问题引起的误解,如果是,则换用更直白清晰的语言)。无须担忧修改稿回到责任编辑手里,会不会因为没有采取外审意见而有影响。有时回应更能显现出你对问题的思考是专业的,这反而会让责任编辑信服。
固然,也难免有的外审意见出于种种原因给出了不合理的否认意见,而你却没有救援渠道。那也没有什么,换个刊物投就是了。
五、要形成和保持良好的人际相同相识一小我私家需要历程,而与编辑的良好相同也是很重要的。履历了最开始的困窘,如果与编辑建设起了良好的相同渠道,那么以后就会变得比力顺利。除了在投稿历程中与编辑的相同外,适当到场专业学术运动也是一个渠道。
人民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就曾说过,他人生的第一篇《法学研究》就是因为一次集会他做了主题讲话,下来后编辑直接向他约的稿。笔者也有过类似的履历。
论文是写给人看的,在公然的学术场所揭晓自己的论文看法,有时也有助于转化为纸质前言。固然,这不是勉励博士生们去“混圈子”,不作区分地随处到场种种集会不仅会泯灭名贵的时间和精神,也会因为对不熟悉的主题揭晓的意见不专业反而会起到反效果。
要有所选择,选择自己较为熟悉的主题的集会。除了编辑外,也要与自己的导师保持良好的相同,随时汇报自己的研究进度和写作状况。导师不仅可以给出专业的指导,而且由于拥有更大的积淀成本,可以给出针对本专业的投稿建议,甚至推荐投稿。法学论文不像自然科学的论文那样有通讯作者,有的期刊甚至不勉励互助揭晓,但导师的推荐有时也很重要。
不要怕贫苦导师,导师就是用来贫苦的——固然,前提是你的论文质量过关,否则会影响你导师本人的信誉度。即便无法推荐,导师的履历也究竟比你更富厚。最后,还是要多写多投。
写得多,投得多,摸清楚了路径,乐成率自然就会上来。尤其是要多写,这个体人没法帮你。现在大多数高校(包罗中国政法大学)划定,法学博士结业揭晓论文的要求是2篇,我们有许多博士生也都仅以此为目的。
可是鉴于许多博士生以后都要去高校或科研机构,而现在教职和科研岗位竞争的猛烈水平,多揭晓肯定有竞争力。更况且有一些高校(特别是理工类为主的高校)直接划定了比力高的起聘条件。有一次,隔邻一家高校法学院向导来我们法学院调研,谈及他们法理学专业缺岗2名教师,但起聘条件是4篇核刊(或者3篇做博士后),问法大有没有人。但遗憾的是,下来一问,所有预计当年结业的法理学专业博士都只有2篇。
Publish or perish(不揭晓,就死亡),只管有点危言耸听,但也不乏是当下博士生涯的写照。揭晓不能决议一切,但却可以决议你能不能找到教职,从而另有时机去继续你作为学者的生活——除非你不想干这行了。话说百变不如自练。
讲得再多,也不如从现在开始踏实地做起。本文转载自民众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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